庭审中全面翻供的女厅官被判死缓
12月29日,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当天,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郑金兰受贿金额超亿元,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郑金兰今年已经70岁,其在2015年12月就已退休,退休近5年后的2020年11月被查,其2007年到2013年在山东省地矿局任局长6年,而山东省纪委监委曾指其干地矿吃地矿,大搞权钱交易。
↑郑金兰一审宣判现场 图据山东省高院
① 庭审中全面翻供
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郑金兰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3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金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金兰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被告人郑金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② 退休5年后被查
被指干地矿吃地矿,曾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公开简历显示,1952年出生的郑金兰是山东青州人,1973年从昌潍师专毕业后,在昌潍(潍坊)地(市)委任宣传部干事等职,1992年任潍坊市委常委,1993年3月任潍坊市委宣传部部长,1997年12月起任潍坊市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山东省地矿局副局长,2007年任局长,2013年3月调任山东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12月退休。
退休五年后,2020年11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郑金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5月,郑金兰被开除党籍。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委当时的消息称,经查,郑金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地矿吃地矿,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等行为,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郑金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高院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郑金兰受贿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金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郑金兰进行了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图据山东省高院
③ 曾打造潍坊国际风筝会
还酷爱写作、出书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郑金兰早年曾长期在潍坊工作,1997年到2006年间,在潍坊市委副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9年。
据当地媒体此前报道,郑金兰是潍坊国际风筝会的主要策划、组织者,曾连续11届担任风筝会的副总指挥、总指挥,使‘风筝文化’成为世界品牌,她还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民间艺术组织副主席。
此外,作为中文系毕业生的郑金兰还酷爱写作出书。《三农手记》《潍坊民间艺术史话》《地矿手记》等几本已经出版的图书上,作者一栏均能够找到她的名字。其中,《地矿手记》2012年出版,彼时她还在担任山东地矿局局长,该书近37万字,该书简介称《地矿手记》是全国第一本全景式书写地矿人传奇经历和记录地矿行业现状的优秀纪实作品。作为全国地矿系统唯一的女局长,作者上任五年多来,坚持以手记的形式,将其在地矿工作的所见所思所行所感如实地加以记录,书中既有对地矿人鲜为人知的艰难生存境况和独有的喜怒哀乐的生动诉说,又有对无私无畏的地矿汉子以卓绝的智慧为国家寻找矿产宝藏的传神刻画。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豆瓣读书上,这本《地矿手记》却无人评分。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付垚 记者 张炎良
编辑 官莉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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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DLPD110:一千万和一个亿没什么实质区别。
2、网友山里的柚子:转移海外的赃款能追得回来吗?
3、网友足智多谋荷叶8R:判刑了,退休工资还发不?
4、网友朔方孤孟:母亲在坐牢,当子女的这钱能花的舒心?而且这都是赃款,良心能安吗?
5、网友天下无邪恶:赃款可以追缴呀,通过国际刑警。
6、网友向前走:全面翻供算是认罪悔罪?
7、网友净堡汉子:70岁,判了个死缓,能活着走出监狱吗?
8、网友4084349:我我想请教一下这个七旬老人是怎么样服刑的?她在劳改队里做什么事情?
9、网友永往直前7517:知道走不出监狱,把钱转移海外留下一代,太可恶了。
10、网友云海观象:既然赃款追不回来了,还留她干啥
11、网友一无语中:监狱给养老?
12、网友带笤帚的小鸟:人活着为了钱人囚了无处花。讽刺[撇嘴]
13、网友随缘87009:转移到海外的资产如何追缴呀?
14、网友风中破:整个家族都应该查到底
15、网友蓝蓝的天空有点云:为什么是退休5年后才查
16、网友塘棠181:只是死缓?为什么
17、网友秋初生:赃款上亿转移国外?只判死缓?
18、网友心为影狂:她懂法吗?她懂! 她畏惧法律吗?她不怕!
19、网友手有余香3700:她为什么有恃无恐啊[灵光一闪]
20、网友用户雪莲花xlh:转移海外的赃款能追得回来吗?
庭审是公开的吗
不是的。
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坚持公开审理的原则。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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