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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钱款分割撞死母亲被枪决

日前,湖南省张家界市中院公布了一则对一名故意杀人罪犯执行枪决的信息。

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方敏,男,土家族,1984年10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慈利县,初中文化,农民。

2017年4月,被告人方敏之父因工伤死亡,获得75万元赔偿金。方敏因赔偿金的保管、分割及其他生活琐事与其母向某香(殁年57岁)产生矛盾,二人长期关系不睦。

2020年11月4日,方敏又与向某香因琐事争执,积怨之下产生开车撞死向某香之念。次日6时许,方敏驾驶湘GQ2004江淮商务车停在湖南省慈利县零阳镇万福村6组其家门口,等向某香从家中出来沿公路行走时,方敏驾车加速行驶,直接从后面将向某香撞倒在地。后方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保险公司电话等以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当日8时许,向某香经送医抢救无效,因腹腔脏器破裂急性失血过多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2月8日,张家界中院遵令,将罪犯方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网友看法

1、网友薇薇逛红尘:天理不容 丧心病狂 十恶不赦 罪不容诛 [发怒][发怒]

2、网友诗意篇篇:无论什么关系,相处不好就远离。母亲当儿是亲生的,谁知儿子是狼。都清醒点吧!喂不熟就别喂了

3、网友秦时明月之一:杀父杀母是要下无间地狱的

4、网友颜潇严:最不喜欢中国人这种思想……觉得父母的资产就是儿女的..

5、网友SusanLuo505:人间悲剧。一家三口都已命赴黄泉,不知那祸起萧墙的75万元赔偿金会击鼓传花到哪儿

6、网友01号评论员:为了金钱,灭绝人性

7、网友半坡舍人:悲剧!根源在于家庭教育,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小时候家长偷懒不努力教育好子女,而且家长本身做人不向善,孩子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大后孩子的价值观就是家长的翻版,最终家破人亡。反思一下根源吧,该清醒了

8、网友AAA读你不厌倦:唉,都这么想不开,都是为了钱结果钱留下了命都没了[发怒]

9、网友快乐的乌咪:一共就75万,一分割还能有多少?

10、网友剑已出鞘A:悲剧。应该深刻认识这一悲剧之所以发生的根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悲剧的重演: 1、社会的责任。钱万能,钱也会杀人。开放的代价。 2、父母的责任。“子不教父之过”。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其父,必有其子”。 3、凶手的责任。即使父母再有错,也是你的父母。所谓“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对父母的任何怨恨、仇视、伤害行为都是大逆不道、不可饶恕的。

11、网友乌云叶酸菜:不懂就问,意外事故和故意把人撞死是怎么证明的?

12、网友博学的小红花Ti:无论什么关系,相处不好就远离。母亲当儿是亲生的,谁知儿子是狼。都清醒点吧!喂不熟就别喂了

13、网友李秋瑟:杀父杀母是要下无间地狱的

14、网友沧海一涛:现在执行死刑还有枪决?应该都是注射药物吧。

15、网友一往无前海洋z7:金钱你这个魔鬼,[发怒]人心善恶?是经不起金钱考验的[流泪]

16、网友黄鲤鱼与绿鲤鱼与驴与驴:现在不都是用的注射吗?还有枪决啊

17、网友农民黑妹:金钱和亲情,选择金钱

18、网友雨林桃洁:自古虎不毒子!没有子不弑母!养大儿子!害死自己!

19、网友搜别墅:因亡父赔偿金分割等生怨驾车撞死母亲,男子被枪决

20、网友我是温馨:感谢作者带给大家的真实报道分享。点赞!如今社会这类案件频发,问题到底出在那里?引起国家高度重视。

  母亲有权利打胎吗

  有的。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有打掉孩子的权利。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有打掉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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