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摩托车老人去世后车主仍索赔
记者/ 张涵
编辑/ 石爱华
搬进小区的第一天,陈雨生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的停车位上,随后被老人推倒
推倒摩托的老人去世了,陈雨生(化名)还在打官司。
2022年6月,陈雨生的摩托车在小区停车位上被一位患有精神障碍的老人故意推倒,损失上万元。老人和家属拒不赔偿,他选择曝光监控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因推车老人年纪较大,又患有精神类疾病,立案、起诉的过程变得复杂和困难。陈雨生搬了家,将大部分精力都消耗在官司上,他自己写起诉书、往返几十公里外的法院递交材料、回应网友留言。他的摩托车至今还在车库里“吃灰”,原来的骑行生活也被彻底打乱。
随着维权时间的不断拉长,陈雨生视频评论区的“加油”和“一定要坚持”逐渐上升为“你在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这件小事似乎承载了许多人的寄托:如果陈雨生顺利索赔,当类似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可以得到公平的处理。
在维权的过程中,陈雨生看到了很多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他们遭遇类似的“小事”时,也容易被复杂的法律流程“劝退”,自认倒霉,但又心有不甘。
陈雨生把7个月来每一个细小的事件节点都拍成了视频。随着“剧情”的更新,越来越多的“观众”也行动起来,有人决定把一直没有得到立案的盗窃事件追究到底,有人举报房东后成功退回了押金。
2023年1月末,推车的老人因病去世,案件的刑事部分也随之终止。涉及民事赔偿的部分,陈雨生决定向老人的继承人提起诉讼,维权到底。
但“人都死了怎么还要计较”的质疑声突然向陈雨生袭来,他承受着被网暴的压力,家人也为他的人身安全担忧。
以下内容根据陈雨生的自述整理:
陈雨生的摩托车至今没有修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骑车上路了
“摩托被老人故意推倒后,民警曾劝我走保险”
我没想过,这件事会持续这么久。
去年6月,我在上海找了份新工作,在离公司几站地铁的小区看好了房,但搬家的第一天就发生了那场意外。
6月25日,我把摩托车停在新小区楼下。晚上8点,我收拾好了房间,透过窗户往下一看:我的车居然倒在了地上。
车子很显眼,是一辆红白相间的KTM,我攒了好久的钱,才在2021年花6万多块钱买下它,心疼的同时我觉得很奇怪,这辆车有300多斤重,那天天气非常好,不刮风不下雨的,如果没有人为因素应该不会倒在地上。
我拿手机对着摩托车拍了一圈,挡风玻璃碎了,车把、车架很多地方都受损了。由于保安队长已经下班,我第二天早上才查到监控:一个老太太蹒跚着走近我的摩托车用力推搡,第一次车没动,第二次才倒下,明显是故意的。我简直要炸了。
我确信停车地点没有问题。楼栋门口两侧是用白线划出的停车区域,我的车在停车线内,旁边是一辆私家车。同楼的居民告诉我,可能是住在一楼的老太太干的,她以前也推倒过别人的电动车。难怪我停车的时候感觉门口很空,原来这里是有风险的。
我报了警。27日下午,社区民警和我一起查看了车辆损失后,去敲老人家的门,但她不在。民警以前和老人接触过多次,他告诉我老人以前也推电动车,还划过别人汽车,让我别抱太大希望,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说,老人70岁以上了,很难处罚,而且大家都知道她是精神病患者。民警建议我走自己的保险,但这样的话明年车子保费也会涨,我还是有损失。
当天晚上,社区民警叫我去老人家里协调。我看到她头发凌乱,说话时有些不正常。老人当面承认了推车的事,民警劝导她“不能推车,以后有什么事还要麻烦邻居的”,但老人情绪激动,说“肯定要推!这是我家!不是你家!”还冲出来追我到大门口。她把楼栋门口的停车区域当成了自己家,怎么都说不通。最后民警没办法,只能劝她回去睡觉。
那天事情没有解决,我想要报警回执单,民警说后面再给我,当时也没让我去做笔录。我还尝试找社区工作人员帮忙联系老人家属,但他们说,不知道对方具体住在哪里。
之后几天上下班,我会下意识往门口多看几眼,尽量避免和老人碰面发生冲突。我只想早点解决这件事情,远离她。两周后,我决定搬走。
“没想到直到老人去世,案子也没有开庭”
6月27日中午,我把监控视频的片段发到微博,当时就是觉得气愤,想曝光这种恶劣的行为。没想到第二天就上了热搜。
小区里的人也都看到了,微信群里有人说:“需要帮忙的话,我们出来给你证明。”
事情引起关注后,民警喊我去做了笔录,给了我报警回执单。6月29日,我看到老人被民警带走了。
其实,我平时不是一个很较真的人,上海疫情爆发时,我居家办公了两个月。楼上的邻居每天噪音扰民,由于疫情原因,民警只能通过电话协调,没用,我只能忍着。解封后,又赶上了公司大裁员,没有赔偿金,我觉得仲裁无望,也没有追究。
我想,如果老人或者监护人出来道个歉,这件事或许就能结束了,赔偿多少无所谓,我要的是一个态度。
那之后我一直在等警方对老人的精神鉴定和摩托车损鉴定的结果。我一直催,但每次答复都是“还没出来,什么时候要看鉴定机构那边。”
我等不及了,决定起诉老人。考虑到事情证据充分、律师费贵,我决定自己打官司,哪怕多花些时间也行。7月23日,我提交了一份自己写的起诉状,但因为不专业被打了回来。很快有一位律师网友联系我,帮忙重写了一份。后来庭前调解,老人和儿子都没有到场。派出所民警也告诉我,他们找到了老人的儿子,给他做工作,但他没有要赔偿的意思。
我原本是可以接受调解的。人都会犯错,重要的是犯错后的态度。如果老人或她的子女过来道个歉,商量一下,这件事完全可以解决。但他们都避而不见,我觉得那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已经不是我的首要诉求了。
我查了相关法律,损坏财物金额超过5000元就达到了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4S店给我的定损单金额是1万多元,我想应该够给老人定罪了。但8月2日浦东分局给我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损失项目的价格为4087元,这远低于4s店之前的估价。在我强烈要求下,警方进行了补充鉴定,两次鉴定金额加一起是9547元。
8月9日,民警告知我老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由于我和老人不认识,之前没有任何冲突,因此不属于故意损坏。
直到9月23日,浦东分局才给出了老人的精神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对本案应评定为有受审能力。
11月2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告知我20之内开庭判决。12月2日原本是视频开庭的时间,我以为快要看到光明了,但书记员几天前突然电话告知我开庭取消了,说老人没有手机,无法参加视频开庭。之后,又因疫情防控、老人身体不适合开庭等解释延期。
我特别失望,没想到在这一步被卡住。后来,我从民警处得知,老人于今年1月24日去世了。其实12月听说她感染新冠的时候,我就有了不好的预感,没想到还是没等来开庭。
老人去世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终做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很遗憾,这成了一个没有结果的案子。如果刑事判决顺利,这对于其他类似的案件也是很有意义的。
4s店给摩托车做出的维修估价单
“我会向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老人去世后,我看到了一些负面声音,心情真的不好受。很多人私信骂我,“这么年轻,为什么和一个老人去计较?”“不得好死……”,各种诅咒都有。还有人质疑我停车的位置不对,我不得已发了另一个视角的监控视频自证清白。
还有人说你买这么好的车做什么?还不能遮风挡雨,我只能笑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情感。摩托车对我来说绝不只是一个交通工具,我从小在我爸的摩托车上长大,他去哪里都载着我。
大学毕业工作后,我就慢慢攒钱,下定决心要买一辆自己的摩托车。骑在车上的时候,我可以享受风和自由,忘掉生活的所有烦恼,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时间。
现在我的摩托车放在地下车库几个月没动了。车子有部分还没有修好,有的零件得从国外进,要花些时间。从前每个周末我都会花一天出去骑车,但这半年来,我的周末都用来关注案子的进展、整理资料,接受采访。真想回归正常的生活。
我现在的住处,离法院四五十公里,法院周末不上班,我不得不在工作日请假好几次去递交材料。工作间隙我会抽空和相关的人员打电话对接、看网友的评论,精力分散也导致了一些工作上的失误。还好当时的领导知道我的情况,比较理解我,但那段时间我还是会经常失眠、做噩梦。
搬家后,我还可以从原来的业主群看到老人的动态。去年7、8月,群里发了好多张不同电动车倒在地上的照片,有业主说,老人依然在推车。我和一些车主联系过,他们大多因为损失金额不大、怕麻烦而没有追究。老人去年还划过一辆汽车,造成了4000多元损失,车主告诉我,报警之后,警察让他走了保险。
以前,也有居民尝试曝光老人推车的事情,但没有得到关注,大家也是想让我替他们发声,得到一个公允的处理。我也希望这件事情能作为一个案例,给以后的判决做参考。
我查资料时发现,以往也有一些老人涉嫌犯罪的事情,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我记得武汉老人组团偷南瓜的新闻,当时那个老板也报警了,老人被抓住之后还蛮横不讲理,但警察只是批评教育,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处罚。但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就是想要一个说法,我想看看法律能不能还我公道。
其实我的家人是想让我放弃的,他们担心一些外部压力会影响我的人身安全。为了保护自己,我甚至专门去做了体检,并录制视频表明自己精神方面没有异常,不会无故失踪。我最近每天上班,都尽量走在摄像头下面。
这一路走来,我的视频已经更新了100多集,有不少网友私信感谢我,说自己完成了之前一直想追究的事情。他们看着我的坚持,获得了一些力量,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前几天,我拿到了刑事案件的终止裁定文书,后续民事赔偿部分需要我另案起诉老人的继承人,我会坚持进行起诉。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陈雨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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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敏感的哆哆咯:支持维权,不能助长歪风邪气
2、网友群众zzh:患精神疾病的老人,其家人有监护的义务。老人造成别人财物损失,监护人有赔偿的责任。
3、网友悠哉qiao:我有一次去派出所办事,也是碰到一个失智老人砸别人车被车主拉到派出所了。结果民警说这是个惯犯了,没事就在附近砸车,通知她家属,她儿子来了训她一顿,也没用,下次继续。只能车主自认倒霉。
4、网友美好挡不住YY:支持赔偿,家属是监护人,家属态度如果明朗,对于一个这么通情达理懂人情世故的人来说可以不赔,但是家属事发纸巾,如果道歉都不要接受,直接赔偿,此事作为典型案例处理,并且双倍赔偿,以后就大大减少此种事情的发生,也是对于部分认知不够态度不好的人有效提高思想和法律意识的好办法,也推动中国文明的进步,法律的进步
5、网友野渡小舟:不是老人恶,而是老人的儿子赖皮!
6、网友DC心路:这件事从车主的角度来说,确属无辜,就处理这件事的思路来说,复杂了,太较真了,绝对化了,道理化了。当理不通时,的从情理方面出发。这老人是不对,但他是病人,法律都排除在外的人你要和他讲法。他都那样了,他的家人能咋样?继续执着是跟自己过不去,把打好时光用在这样的一种体验上,你明明感受很糟,请相信你的感觉,你的感觉让你放弃。
7、网友愉悦的清泉im:支持受损方维权。老人的监护人应主动给予相应陪赏。
8、网友潇洒果哥哥:我如果是老人子女,我一定私下跟博主真诚协商赔偿解决。但是我不想这个事情被媒体放大,也不愿意官方承认需要赔偿。我害怕以后老人走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被碰瓷,要赔偿,有的老人真的很容易被诬陷。老人毕竟是弱势群里,不为自己家里的老人私心,考虑全国所有的老人,有舍有得。当然,这位老人子女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氛。支持博主追求正义,但是希望考虑多方面影响,结果淡化处理结果。争一口气,处罚坏人是必须的,只是不要给更多坏人,发现漏洞去做坏事。
9、网友坦荡的溪水BX:老人的监护人必须承担责任
10、网友黑玫瑰910:支持车主,就是要打压一下这些不良风气,那些恶意诅咒别人的人那些诅咒统统还给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在助恶
11、网友快乐自由橙子皮:哎,前天晚上我刚买几天的摩托车被一个闯红灯骑电瓶车的大姐蹭掉了一大块漆。我没让她走,吵吵了半天,大姐说她家老母亲住院花了六万多,她都愁死了,身上也没钱,都要哭了。我心一软,放她走了,这几天看着新车上的划痕,心理也挺难受的。
12、网友爱拼才会赢,,:患精神疾病的老人,其家人有监护的义务。老人造成别人财物损失,监护人有赔偿的责任。
13、网友谈先生008:保护自己的财产没毛病,监护人是应该赔偿的,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可惜未必有结果,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可奈何
14、网友乐天派山雀xW:支持维权!起诉监护人!
15、网友风语讋:支持车主,坚决抵制道德绑架,惩治坏老头老太
16、网友山东大汉766:地歪风邪气不可助长,必须严惩!
17、网友正大光明光束sN:无论老人几百岁,做错了就该赔。
18、网友无双轻风:1.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停在机动车位。 2.划线处是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处。 3.摩托车违规在先,老太太推到在后,双方都有责任。
19、网友我要鱼双份:精神病人发病区间的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监护人要负民事责任,有能力应该赔。
20、网友晴天10314247:按理说该赔,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更何况老人已经去世。
摩托是机车吗
是的。
机车是摩托车的意思,即摩托车的一种只是各地叫法不同;如:在中国台湾叫摩托车,就叫机车(Locomotive)、殴兜迈或机器脚踏车,在香港称为电单车,各地不一。机车是摩托车。一般在香港、台湾和广东一带将摩托车叫做机车一词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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