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拒绝养娃 夫妻离婚拒绝养娃怎办
来源:通透经验 • 时间:2024-04-11 06:53 •阅读
夫妻离婚拒绝养娃是不可以的。
1、离婚后不可以拒绝抚养子女。离婚就拒绝抚养孩子的想法不仅违背了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拒绝养娃的现象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对子女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需要以法律为依据,加强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提高离婚案件的公正性,并通过个人道德观念的培养,让每个离婚夫妻都能够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保护孩子们的权益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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